组织架构


集团实行成员理事会制,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和执行机构,由各理事单位组成。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,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。副理事长2名,分别由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和乌鲁木齐城轨集团公司推荐。理事由各理事单位推荐。

集团设立名誉理事长若干名,分别由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和乌鲁木齐市城轨集团公司领导担任。

秘书处设在主办单位,是集团的常设机构、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。

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,秘书长人选由理事长单位推荐。

集团下设若干分支机构,设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,根据需要,经理事会审核批准,可设在相应的单位开展活动。